主計月報社章程
民國 64年 7月31日第1屆董事會第3次會議核定
民國108年12月6日第13屆董事會第8次會議修正
- 第一條 財團法人主計協進社(以下簡稱主計協進社)附設之文化事業組織定名為主計月報社(以下簡稱本社)。
- 第二條 本社受主計協進社出版事業管理委員會之監督辦理出版事宜,以宣揚主計法令,報導主計消息,並促進主計理論與實務之研究發展為主旨。
- 第三條 本社發行所設於臺北市博愛路二一六號一樓。
- 第四條 本社設經理一人主持社務,下設編輯、會計及專員若干人,由主計協進社出版事業管理委員會聘僱之,解職時亦同。
- 第五條 本社之編輯、財務及文書等事宜,由主計協進社出版事業管理委員會指定委員監督之。
- 第六條 本章程經主計協進社董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